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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讯】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发表时间:2021-09-03

一、什么是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有一定比例的科技人员和一定规模的研发经费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通过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

二、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1、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下;科技服务业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下。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以上。

3、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2%以上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4、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创新集成能力,且形成产品或服务。

三、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程序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企业在网上自行申报,企业登录河北省科技厅官网(www.hebstd.gov.cn)点击“办事服务”,进入“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按系统要求逐步完成申报。

四、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需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认定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并须专项列出研究开发费用和由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产生的收入、提供科技成果证明、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新产品鉴定等材料。

五、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所能获得的政策支持

1、各级政府年度采购项目预算预留一定比例给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评审给予不超过10%的价格扣除优惠。对采购金额在一定限额以下的项目,允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定向采购,培育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市场环境。

2、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3、国家、省、市技术创新资金专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4、省、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天使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

5、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境内外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的和在“新三板”挂牌的以及在石家庄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市都分别有不同的奖励。鼓励发展科技信贷专营机构,对新开办的科技分(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保险机构,自批准设立起3年内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度由同级财政给予奖励。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通过专利权质押取得贷款的企业,省财政视融资额度给予50万元以内的补助。

6、对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新注册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省财政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按新增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的研发投入。

7、对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或团队到我省实施科技成果项目转化的,经评审后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对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评审后给予50万元以内的补助。